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“乡村振兴与全球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项目”选拔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2-24 来源: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


2021年,我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“乡村振兴与全球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项目”,执行期为三年(2022-2024年)。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,现面向全校启动本项目2023年度人员选派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派出院校

英国诺丁汉大学

二、派出类别及期限

1. 访问学者:2人,留学期限6个月

2. 硕士研究生:2人,留学期限12个月

3.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:4人,留学期限12个月。

具有农林经济管理重点领域、法学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作物学、公共管理、社会学、兽医学、应用经济学等相关学科背景的申请人优先。

三、费用资助标准

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(包括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注册费、交通费、电话费、书籍资料费、医疗保险费、交际费、一次性安置费、签证延长费、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)。

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提供学费资助。

 

四、申请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对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,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。

2.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,较强的学习、工作和交流能力,综合素质良好,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。

3.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;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。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应为我校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

4.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。

5.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。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514)

6. 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

(1)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;

(2)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;

(3)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;

(4)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;

(5)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。

7.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。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555

 

五、选拔流程

1. 有意向报名的申请人须在3月10日前提交《报名申请表》(见附件)至邮箱zhaotianyang@cau.edu.cn,邮件命名为“乡村振兴与全球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项目申请+申请人姓名”)。学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材料等进行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

* 访学类申请材料及说明: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314

* 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: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313

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/入学通知书可在通过校内评审选拔后提交。

2. 2023年4月1-10日: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

 

六、注意事项

如基金委调整相关要求与申报安排,产生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,以基金委通知为准。请拟申请人员密切关注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。

 

七、联系人

赵天阳  电话:010-62737590 

邮箱:zhaotianyang@cau.edu.cn


附件1:2023年乡村振兴与全球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- 访学类.docx

附件2:2023年乡村振兴与全球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-研究生类.docx